这是一首送别诗。诗人送客,送的却尽是惆怅,一“尽”字极为妙用,送别之时的满腔惆怅,因了这一“尽”字而多了几许沉甸。”几日同携手“,今朝友人却要“先拂衣”了。诗人应该是带着一份嫉妒与歆羡的心情写下此句的。东山的茅屋,那是诗人向往的地儿,身处污浊不堪的名利官场,然而他的心却时刻惦念着那片澄澈宁静的世界,怎奈污秽的现实,复杂的心境,让他如何也做不了抉择。“幸”不过是于迷途中的自我一份希望罢了,心存着那一片净空,预留着那一寸土地,于自己总该是一剂灵魂的安神剂了。末句表明诗人的心迹与志向,直白了当,然一“岂”字又平添了几许回味。徘徊,是诗人此阶段的主题。又是眼看着好友明确地奔向自己的人生道路,而自己依旧还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踟蹰,无限惆怅。与好友相知相交的日子极为短暂,原还是自己在这昏暗时节难得的安慰。而此时好友利索地抛却一切烦恼,即将奔赴想往已久的生活,只留一份潇洒在诗人心头煎熬。诗人恨的是自己无能,无力摆脱世俗的物质羁绊;愁的是时光匆匆,难以实现心中的夙愿;难排遣的,还有往日同窗共进的生活不复返的愁绪。东山茅屋,或许是友人归隐所在。一个“幸”字,淡了些诗人内心迷茫的雾霭,可喜可庆的是,友人还的茅草屋还为诗人敞开着,让他得以有机会清除内心的尘埃。荆扉,即实指的柴门,虚指的心门。人生一大乐事,就是与知己倾心畅谈,诗人期盼着,也努力着。然而,或是命运不济,晚年的他,在孤独中沉寂着,写出一篇篇看似清淡实则惆怅的诗歌。好友的离去,永远是他心灵上的创伤。诗人或许可以和西方的拉奥孔比拟,同样遭受着生命难以承受之重,同样在无声地反抗着,表情却一直是让人难企及的平静。然而这“幸”,似乎给了诗人一份希望,坚定了诗人追求自我生活的决心:“当亦谢官去,岂令心事违?”诗人“尽惆怅”的不仅仅是那份依依惜别的情谊,更是那份“心事违”的无奈与复杂的心境。身陷官场,污浊黑暗的现实,早已肃杀了那颗宁静的心,然个中的丝丝缕缕,又岂是简单的一个退字亦或是一个进字能够道清楚说明白的?罢了罢了,即便是那百般的歆羡,即若是那内心的疾呼,现实,终究只能是如此这般徘徊无尽。全诗文字朴实自然,用笔委婉曲折,写出了诗人无限的惆怅,无限的失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