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百废俱兴”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理宗绍定五年》:“了翁(魏了翁 )乃葺其城楼櫓雉堞,增置器械,教习牌手,申严军律……居数月,百废俱举。”
《解放日报》1942.12.23:“‘百废俱举’的平均主义思想,以及与此相关联着的不合边区实际的‘正规化’思想,成了贯彻精简政策与集中力量于两大任务的绊脚石。”
亦作“百废具举”。 宋王明清《挥麈录》卷一:“吴明可帅会稽,百废具举,独不传书。”
明宋濂《扶宗宏辨禅师育王裕公生塔之碑》:“遐邇施者日新月盛,数载之内,百废具举,名闻於朝帝。”
梁启超《敬告当道者》:“其有能如水野越前、井伊直弼之鞠躬尽瘁百废具举者乎?”
许多已荒废松弛的事情都已重新兴办。比喻任事振作有为。《文明小史.第四一回》:「这两年朝廷锐意求新,百废俱举。」也作「百废备举」、「百废俱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