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偏废piānfèi
[do one thing and neglect another;emphasize one thing at the expense of another] 因过于重视几件事情中的某一件而忽视、荒废其它
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都不可偏废
⒈ 举此而遗彼,重视某人、某事、某物而忽视其他人和事物。
引《三国志·蜀志·杨仪传》:“亮深惜仪之才干,凭魏延之驍勇,常恨二人之不平,不忍有所偏废也。”
宋司马光《策问十道》之七:“夫礼与刑,先王所以治羣臣万民,不可斯须偏废也。”
清百一居士《壶天录》卷中:“能读书,才必博;能养气,量必宏;二者不可偏废。”
徐特立《五四运动和知识分子改造》:“理论和实践必须相结合,不可偏废。”
⒉ 指半身不遂。
引宋李纲《桂州答吴元中书》:“譬犹再中风者,遇良医犹不免有偏废之患;医非其人,未可知也。”
《医宗金鉴·中风总括·大秦艽汤》:“虚中络、喎斜、偏废,减参珍。”
注:“偏废,谓半身不遂也。”
偏重或废弃某一方面。
如:「工作和娱乐不可偏废,否则必出问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