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榜眼bǎngyǎn
[the second place at palace examinations] 科举时代对殿试第二名的美称
m.⒈ 其名始于北宋初,当时殿试录取的第二、三名,皆称为榜眼。后第三名称“探花”,榜眼专指第二名。
引宋王禹偁《送第三人朱严先辈从事和州》诗:“货船东下歷阳湖,榜眼科名释褐初。”
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:“﹝殿试﹞分一、二、三甲以为名第之次。一甲止三人,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赐进士及第。”
清赵翼《陔馀丛考·状元榜眼探花》:“北宋时第三人亦呼为榜眼。葢眼必有二,故第二、第三人皆谓之榜眼,其后以第三人为探花,遂专以第二人为榜眼耳。”
科举时代殿试第二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