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京官的俸禄,以米支给者谓之俸米。
引《元史·食货志四》:“至大二年,詔随朝官员及军官等俸改给至元钞,而罢其俸米。”《明史·张辅传》:“寻命辅所受太师俸於北京仓支给。时百官俸米皆给於南京,此盖特恩云。”《清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凡在京文武各官降级革职留任者,其应得俸米仍照原品支领,以示体恤。”
旧日京官之俸,俸银之外,并按阶级给米,称为「俸米」。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