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初承五代旧制,州县官俸均给实物,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。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“奉户”。每本官所受物,凡一千,分与两户,一户输钱五百。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,即由奉户补足,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。此制起于后汉乾祐中,至宋太平兴国元年始废。见《宋史·职官志十一》。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