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姑夫gūfu
(1)[uncle-in-law]∶称姑妈的丈夫
(2)[husband of husband’s sister]∶丈夫姊妹之夫
⒈ 姑母的丈夫。
引《三国志·蜀志·李恢传》:“﹝恢﹞仕郡督邮,姑夫爨习为建伶令。”
《宋书·袁淑传》:“至十餘岁,为姑夫王弘所赏。”
唐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裴佶常话,少时姑夫为朝官,有雅望。”
清叶廷琯《鸥陂渔话·大痴富春山卷烬馀本》:“孝廉名洪裕,余姑夫也。”
⒉ 称丈夫的姐夫或妹夫。
引唐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三:“新妇有哀迫之事,须面见姑夫。”
清翟灏《通俗编·伦常》:“妇人呼小姑之夫,亦曰姑夫。”
⒊ 岳家称女婿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后晋高祖天福元年》:“王淑妃谓太后曰:‘事急矣,宜且避匿,以俟姑夫。’”
胡三省注:“太后, 曹太后也。姑夫,谓帝也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二三回:“一隻手扯住妇人道:‘亲家母,带你女婿进去。’……那妇人即唤童子:‘展抹桌椅,铺排晚斋,管待三位亲家。我领姑夫房里去也。’”
称谓。称姑母的丈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