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儿子能继承父志,完成父亲未竟之业。
引《易·蛊》:“干父之蛊,有子,考无咎。”
王弼注:“以柔巽之质,干父之事,能承先轨,堪其任者也。”
唐独孤及《唐故虢州宏农县令天水赵府君墓志》:“有子若干人,训以义方,咸能被服文艺,干父之蛊。”
王国维《红楼梦评论》:“则夫絶弃人伦如寳玉其人者,自普通之德道言之,固无所辞其不忠不孝之罪;若开天眼而观之,则彼固可谓干父之蛊者也。”
鲁迅《故事新编·理水》:“我看大人还不如‘干父之蛊’,一位胖大官员看得禹不作声,以为他就要折服了,便带些轻薄的大声说,不过脸上还流出着一层油汗。”
亦省作“干蛊”。 宋洪迈《夷坚庚志·武女异疾》:“鄂州富商武邦寧啟大肆,货縑帛……其次子康民,读书为士人。使长子干蛊。”
儿子能继承父亲的志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