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使安宁而尊贵。
引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:“休矣皇考,以保明其身。”
郑玄笺:“美矣,我君考武王,能以此道尊安其身。”
孔颖达疏:“言尊安其身,则以保为安,明为尊……谓用此文王之道以定天下、居天子之位,是安而且尊也。”
⒉ 谓负责向上申明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鲜卑传》:“我夷狄虽不知礼义,兄弟子孙受天子印綬,牛马尚知美水草,况我有人心邪!将军当保明我於天子。”
宋岳飞《奏襄阳府路差补职官措置事宜状》:“州县官如能用心召集流亡,劝课农桑,怀柔百姓,宽恤刑禁,从本司保明申奏朝廷,优异推恩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二年》:“伏覩制旨,监司于所部保明郡守,郡守于所属保明知县,县令治状显著,令中书、门下省籍记,取旨甄擢。”
清叶廷琯《吹网录·石林诗话》:“《魏氏春秋》谓吕巽诬其弟安不孝。 安引康为证。 康义不负心,保明其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