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干父之蛊”。
⒉ 泛指主事;办事。
引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“妇主中馈,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。国不可使预政,家不可使干蛊。”
唐包何《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》诗:“他时干蛊声名著,今日悬弧宴乐酣。”
明章懋《方母贞节传》:“昼夜劬劬,惟以养姑教子干蛊克家为务。”
⒊ 干练有才能。
引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解纷》:“熊曜为临清尉,以干蛊闻。”
唐白居易《唐扬州仓曹参军王府君志铭》:“行己以清廉闻,莅事以干蛊闻。”
⒋ 唐代陆贽向朝廷建议设立的制科之名。
引《新唐书·陆贽传》:“贄説使者,请以五术省风俗,八计听吏治,三科登儁乂,四赋经财实……三科曰:茂异,贤良,干蛊。”
子嗣贤明,能掩盖父母的过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