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一种耕种方法。烧去杂草,灌水种稻。
引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江南火耕水耨,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閒。”
裴駰集解引应劭曰:“烧草,下水种稻。草与稻并生,高七八寸,因悉芟去,復下水灌之,草死,独稻长,所谓火耕水耨也。”
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预又言:诸欲修水田者,皆以火耕水耨为便。”
南朝陈徐陵《欧阳頠德政碑》:“公乃务是民天,敦其分地,火耕水耨,弥亘原野。”
《通典·食货二》:“江西良田旷废未久,火耕水耨,为功差易。”
一种流行于江南一带的耕种方式。先将杂草烧去,然后引水灌溉,种植水稻,待杂草与稻长至七、八寸高时,全部芟除杂草,再灌水入田,草死而稻长。见《史记.卷三○.平准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