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公法gōngfǎ
(1)[law of state]∶国家的法令
(2)[public law]∶资产阶级法学中指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法律,如宪法、行政法等。区别于“私法”
⒈ 犹国法。
引《管子·任法》:“臣有所爱而为私赏之,有所恶而为私罚之,倍其公法,损其正心,专听其大臣者,危主也。”
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故当今之时,能去私曲就公法者,民安而国治;能去私行行公法者,则兵强而敌弱。”
宋王安石《尚书度支员外郎郭公墓志铭》:“公至,即得其妄,穷而徙之,由此无敢犯公法。”
⒉ 指国际法。调整各国之间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等各种关系准则的总称。
引清薛福成《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》:“当今办文照会英国外交部,援照公法及各国常例。”
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公法》:“公法者,万国之大和约也。”
⒊ 资产阶级法学中指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法律,如宪法、行政法等。区别于“私法”。
国家或朝廷制订的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