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累积功劳。
引《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》:“君乃为材官蹶张,迁为队率,积功至淮阳守。”
汉刘向《说苑·杂言》:“李斯积功於秦,而卒被五刑。”
《汉书·王訢传》:“﹝訢﹞以郡县吏积功,稍迁为被阳令。”
《旧五代史·晋书·高祖纪四》:“皇帝陛下,运齐七政,歷契千年,爰从创业开基,莫不积功累德。”
⒉ 聚积功夫。
引《黄庭内景经·紫清》:“昼夜七日思勿眠,子能行此可长存,积功成鍊非自然,是由精诚亦由专。”
⒊ 累计人工。
引唐韩愈《唐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》:“明州岁贡海虫、淡菜、蛤蚶可食之属,自海抵京师,道路水陆递夫积功岁为四十三万六千人,奏疏罢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