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。
引金王若虚《门山县吏隐堂记》:“吏隐之説,始于谁乎? 首阳为拙, 柱下为工,小山林而大朝市,好奇之士往往举为美谈,而尸位苟禄者遂因以藉口。”明宋濂《遁耕轩记》:“受民之佣而无功以报之,则为苟禄。”清朱琦《感事》诗:“忠义乃在民,苟禄亦可耻。”
不当得的俸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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