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刮目相待,刮目相看
[treat sb. with special esteem;look at sb. with new eyes;have a completely new appraisal of sb.] 不再用老眼光,用新眼光看待某人
⒈ 谓另眼看待,用新眼光看人。
引《三国志·吴志·吕蒙传》“遂拜蒙母,结友而别” 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“蒙曰:‘士别三日,即更刮目相待。’”
清陆以湉《冷庐杂识·徐阮邻师诗》:“徐阮邻师以名孝廉出宰秦中,大吏皆刮目相待。”
亦作“刮目相见”、“刮目相看”。 蔡元培《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》:“士别三日,刮目相见,况时閲数载,诸君较昔当必为长足之进步矣。”
鲁迅《伪自由书·航空救国三愿》:“只有航空救国较为别致,是应该刮目相看的。”
用新的眼光来看待。参见「士别三日,刮目相待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