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武宗在宫禁中建造的淫乐场所。
引《明史·佞倖传·钱宁》:“引乐工臧贤、回回人于永及诸番僧,以秘戏进。请於禁内建豹房、新寺,恣声伎为乐,復诱帝微行。”
清毛奇龄《明武宗外纪》:“又别构院籞,筑宫殿数层,而造密室於两厢,勾连櫛列,名曰‘豹房’。初,日幸其处,既则歇宿,比大内,令内侍环值,名‘豹房祗候’,羣小见幸者,皆集於此。”
⒉ 帝王养豹的场所。
引明朱国祯《涌幢小品·司牲所》:“豹房土豹七双,日支羊肉十四斤。”
明朱国祯《涌幢小品·司牲所》:“西苑豹房蓄文豹一隻,役勇士二百四十人,岁廪二千八百餘石,又佔地十顷,岁租七百金,此皆供内臣侵牟影射之资。”
明武宗于禁内置豹房、新寺,作为游幸的地方,内有番僧及教坊司乐人,恣意淫乐,后武宗即崩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