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投匱”。
⒉ 唐武则天时铸制铜匦四个,列置于朝堂上,受纳上书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。后以“投匭”谓臣民向皇帝上书。
引唐陈子昂《临邛县令封君遗爱碑》:“千餘人復连表诣闕投匭,乞君以墨縗行事。”
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二:“﹝徐璧﹞尝作书万言,欲投匭,极言时政,无所讳避。”
《宋史·瀛国公纪》:“命诸制司各举才堪将帅者十人,不限偏裨士卒,如不隶军中者,许投匱自荐。”
清钱谦益《狱中杂诗》之八:“书生何用怜文字,投匭於今厌草莱。”
⒊ 借指投票。
引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议院》:“本中国乡举里选之制,参泰西投匭公举之法,以遴议员之才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