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。
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。亦专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、公使时,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。
即国字。
⒈ 国史。
引《魏书·高祐传》:“请取有才用者,参造国书。”
《北史·崔光传》:“光与李彪共撰国书。”
唐刘知几《史通·史官建置》:“汉魏之陆贾、鱼豢,晋宋之张璠、范曄,虽身非史职,而私撰国书。”
⒉ 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。亦专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、公使时,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。
引《隋书·东夷传·倭国》:“大业三年,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朝贡……其国书曰:‘日出处天子致书,日没处天子无恙’云云。”
宋胡宿《论北界点集事宜》:“选差能专对近臣,往使北戎,与议定国书,固其邻好。”
《元史·世祖纪三》:“命兵部侍郎黑的 、礼部侍郎殷弘齎国书復使日本。”
《清史稿·礼志十》:“德国亲王亨利入覲,帝幸颐和园,御仁寿殿,亨利公服入,递国书,帝慰劳之。”
⒊ 即国字。
引元揭傒斯《题邹福诗后》:“余在阁中时, 福又从林希颜学国书。”
清魏源《圣武记》卷一:“故命文臣依国语製国书,不用蒙古 、汉字。”
派遣国家元首介绍其使节给外国元首的正式文件,或使节卸任时,向该国元首呈递的辞别信。前者称为「到任国书」,后者称为「辞任国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