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以前黄河自今内蒙古磴口县以下,分为南北二支,北支约当今乌加河,时为黄河正流,对南支而言,称北河。
引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元封元年……出长城,北登单于臺,至朔方,临北河。”
⒉ 清雍正八年置直隶河道总督,掌防治直隶 (今河北省 )境内的南北运河、永定、大清、子牙、滹沱等河,时称总督为北河总督,所管诸河为北河。乾隆十四年后北河总督例由直隶总督兼理。
⒊ 星官名,属井宿。
引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南河、北河各三星,夹东井。”
《北史·隋炀帝纪》:“﹝大业三年﹞二月乙丑,彗星见於东井、文昌,歷大陵、五车、北河,入太微,扫帝座,前后百餘日而止。”
河川名。黄河流至河套,在阴山南麓分为南、北二河,北边的称为「北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