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裹胁guǒxié
(1)[force to take part;be under compulsion]∶用胁迫手段使人跟从[做坏事]
把被裹胁的人夺回来
(2)[coerce]∶[如借力量、权势、暴力或恐吓等] 约束、控制或支配而动摇个人的意志或欲望
⒈ 亦作“裹脇”。用胁迫手段使人跟从(做坏事),或被胁迫而跟从别人(做坏事)。
引清王韬《瓮牖馀谈·记忠贼事》:“时值洪逆煽众作乱,经其村乃裹脇而去。”
清毛祥麟《对山馀墨·钱鹤皋》:“然四方之兵,或起自緑林,或裹胁成众,皆非定乱才。”
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武昌起义清方档案·清吏条陈》:“庶奸宄之徒知有国法,使愚民不致裹胁,地方不致蹂躪,则乱事前途尚可收拾。”
毛泽东《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》:“这样,就不能把敌人营垒中被裹胁的人们,过去是敌人而今日可能做友军的人们,都从敌人营垒中和敌人战线上拉过来。”
用胁迫的手段逼从。
如:「他屡受裹胁,却始终不屈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