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狐死兔泣。
(好工具)⒈ 犹狐死兔泣。
引《醒世恒言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》:“鸞凤之配,虽有佳期;狐兔之悲,岂无同志。”
明无名氏《鸣凤记·二臣哭夏》:“我和你既有僚友之义,不免狐兔之悲。”
清蒲松龄《募葬郝飞侯序》:“惟冀縉绅先生,喜结人天之果;金兰故友,共兴狐兔之悲。”
李大钊《厌世心与自觉心》:“异日者天涯沦落,同作亡民,相逢作楚囚之泣,或将兴狐兔之悲矣。”
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感到悲伤。明.朱国祯《涌幢小品.卷一六.黄叔度二诬辨》:「回视国家将倾、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与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!」也作「兔死狐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