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百家。
引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尧无百户之郭, 舜无置锥之地,以有天下。”
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,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。”
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。”
李贤注:“此女子百户,若是户头之妻,不得更称为户;此谓女户头,即今之女户也。”
⒉ 官名。 元设百户为“百夫之长”,隶属于千户,为世袭军职。 明清为低级军官。
引《元典章·兵部·整治军兵》:“万户、千户、百户不肯奉公优恤军人,专务尅取益己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嘉庆初, 铜仁、石峴苗地建碉卡,置屯军,每军百名,设百户一,总旗二。”
百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