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东晋、南北朝时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,称为“军户”。入军户后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。 元、明、清亦有军户,但制度稍异。
引《宋书·武帝纪》:“吏身可赐爵一级,军户免为平民。”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、人匠,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,復令为军。”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户之别,有民户,有军户,有匠户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