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画押huàyā
[sign;make one's mark on a document] 旧时在公文、契约或供状上画花押或写“押”字、“十”字,表示认可
⒈ 在公文、契约或供词上签名或画记号,表示认可,俗称“画押”。
引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押字》:“所谓署字者,皆草书其名,今俗谓之画押,不知始於何代。”
《清史稿·宣统皇帝纪》:“﹝宣统元年九月﹞辛亥, 和兰《保和会条约》成,分别批准画押。”
洪深《贫民惨剧》第三幕:“王大哥,笔在这儿,画押。”
在文书契约上签名或签字表示负责、认可。清.顾炎武《日知录.卷一.押字》:「所谓署字者,皆草书其名,今俗谓之画押。」《红楼梦.第二三回》:「叫他写了领字,贾琏批票,画了押,登时发了对牌出去。」也作「画柙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