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安厝āncuò
[keep a coffin with corpse in a temporary shelter before burial] 因待葬或要改葬而暂将灵柩停放某处
痛存亡之殊制兮,将迁神而安厝。——潘岳《寡妇赋》
⒈ 亦作“安措”。
⒉ 安葬。
引《孝经·丧亲》:“卜其宅兆而安措之。”
邢昺疏:“宅,墓穴也;兆,塋域也。葬事大,故卜之。”
汉班固《白虎通·崩薨》:“崩薨别号,至墓同,何也?时臣子藏其君父,安厝之义,贵贱同。葬之为言下藏之也。”
唐吴少微《为任虚白陈情表》:“两柩双魂,未遑安厝。”
元无名氏《合同文字》第三折:“将骨殖一担挑来,指望的傍祖塋好生安厝。”
清李渔《意中缘·救美》:“奴家原为葬亲而来,还要到莆田安厝了二亲,然后转去。”
⒊ 停放灵柩待葬。
引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妖宅》:“二小人舁一棺入,仅长四寸许,停置凳上。安厝未已,一女子率廝婢数人来,率细小如前状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一一二回:“且説贾政等送殯到了寺内,安厝毕,亲友散去, 贾政在外厢伴灵, 邢王二夫人等在内,一宿无非哭泣。”
安葬、埋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