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背弃bèiqì
[abandon;desert;renounce] 违背并毁弃
背弃前言
⒈ 亦作“背弃”。
⒉ 背离抛弃。
引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“君又不祥,背弃盟誓。”
《百喻经·观作瓶喻》:“失此诸佛会,不得法珍寳;常处恶道穷,背弃於正法。”
清曾国藩《林君殉难碑》:“或贞白无他,誓不相背弃。”
丁玲《一九三〇年春上海》:“她肯定自己不至于有背弃他的一天,但是她仿佛觉得他无形的处处在压制她。”
⒊ 死亡的婉辞。见“背弃”。
引晋陆云《岁暮赋》序:“自去故乡,荏苒六年,惟姑与妹,仍见背弃。”
明高明《琵琶记·散发归林》:“我闻説你父母背弃,你媳妇来此相寻,此事果否?”
违背离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