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弃农务商。我国古代以农为本,商为末。
引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时民近战国,皆背本趋末。”
《汉书·魏相传》:“民多背本趋末,或有飢寒之色。”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二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汉文帝时, 贾谊、晁错都主张驱游食之民(小工商)归农,认为背本趋末的人太多了。”
放弃根本的农业,而从事工商业。《汉书.卷七四.魏相传》:「民多背本趋末,或有饥寒之色。」唐.颜师古.注:「本,农业。末,商贾。」比喻放弃最根本或最重要的事宜,而去求取末端细节。也作「背本争末」、「弃本逐末」、「趋末背本」、「去本就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