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改换;扭转。
引《宋书·江夏文献王义恭传》:“府舍住止,园池堂观……若脱於左右之宜,须小小回易。”
唐刘知几《史通·点烦》:“或回易数字,或加足片言,俾分布得所,弥缝无闕。”
尚秉和《北京政府成立》:“仍标持君主立宪宗旨,与军民榷商,以回易视听。”
⒉ 交易。按,元于诸路设回易库,主管交易币帛等物。见《元史·世祖纪六》。
引唐元结《请收养孤弱状》:“有孤儿投军者,许收驱使;有孤弱子弟者,许令存养。当军小儿,先取回残及回易杂利给养。”
《元史·世祖纪十》:“敕中书省整齐钞法,定金银价,禁私自回易,官吏奉行不虔者罪之。”
⒊ 更改;变换。 《晋书·周玘传》:“帝闻而祕之,召玘为镇东司马;未行,復改授建武将军, 南郡太守。
引玘既南行,至芜湖,又下令曰:‘ 玘奕世忠烈,义诚显著,孤所钦喜。今以为军諮祭酒,将军如故,进爵为公,禄秩僚属一同开国之例。’ 玘忿於迴易,又知其谋泄,遂忧愤发背而卒。”
北魏贾思勰《齐民要术·造神麴并酒》:“初冷下者,酘亦冷;初煖下者,酘亦煖。不得迴易,冷热相杂。”
⒋ 回响,振荡。
引南朝梁何逊《七召·宫室》:“既阴岑而影响,亦叫啸而迴易。”
⒌ 交易;贸易。
引《隋书·食货志》:“先是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廨钱,迴易生利,以给公用。”
《旧唐书·德宗纪上》:“己卯,詔王公卿士不得与民争利,诸节度观察使於扬州置迴易邸,并罢之。”
交易。指以物易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