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招魂zhāohún
[call back the spirit of the dead] 迷信的人指招回死者的灵魂,比喻给死亡的事物复活造声势
⒈ 招死者之魂。参见“招復”。
引《仪礼·士丧礼》“復者一人” 汉郑玄注:“復者,有司招魂復魄也。”
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济水一》:“沛公起兵野战,丧皇妣于黄乡。天下平定,乃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。”
明唐顺之《吴江三忠祠》诗:“庙枕洞庭波,招魂荐楚歌。”
清采蘅子《虫鸣漫录》卷一:“百计捞救,数日不得尸,乃招魂设位,草草成服。”
徐迟《牡丹》三:“她来不及用姚黄的身体去兑换一迭迭的钞票,只紧握着一束束招魂的纸钱,在她虚设的灵位前燃烧。”
⒉ 招生者之魂。按,世间小儿病时或恐其失魂,每使人于室内或室外路旁呼之,谓之叫魂,即招魂施于生者之义。
引《楚辞》有《招魂》篇, 汉王逸《题解》:“《招魂》者, 宋玉之所作也…… 宋玉怜哀屈原,忠而斥弃,愁懣山泽,魂魄放佚,厥命将落。故作《招魂》,欲以復其精神,延其年寿。”
杜甫《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》之五“呜呼五歌兮歌正长,魂招不来归故乡” 仇兆鳌注引《楚辞》朱熹注:“古人招魂之礼,不专施於死者。公诗如‘剪纸招我魂’,‘老魂招不得’,‘南方实有未招魂’,与此诗‘魂招不来归故乡’,皆招生时之魂也。本王逸《<楚辞>注》。”
招回生者或死者之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