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放火fànghuǒ
(1)[set fire to]∶引火焚烧房屋等
(2)[create disturbances]∶比喻煽动或发动骚乱事件
⒈ 引火焚烧。
引《周礼·夏官·罗氏》“蜡则作罗襦” 汉郑玄注:“《王制》曰:‘昆虫已蛰,可以火田。’今俗放火张罗,其遗教。”
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规箴》:“将至吴,密勑左右,令入閶门放火以示威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十六回:“只见那众僧们搬柴运草,已围住禪堂放火哩。”
陈残云《山谷风烟》第十章:“那晚火烧山,有人看见他从山上跑下来,不知是不是他放火的。”
⒉ 放灯。参见“放灯”。
引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於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⒊ 比喻煽动或发动骚乱事件。
引毛泽东《团结一切抗日力量,反对反共顽固派》:“反共是日汪的主要目的……这样,他们就利用国民党内部的顽固派,到处放火。”
引火焚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