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杂记zájì
(1)[jottings; notes]∶记载杂项的笔记;零碎的笔记
(2)[miscellanies (as a type of literature)]∶写风景、琐事、感想等的一种文体
⒈ 混杂记录。
引《礼记·杂记》陆德明释文引汉郑玄曰:“杂记者,以其杂记诸侯及士之丧事。”
孙希旦集解:“此篇所记,有与《小记》相似者,有与《大记》相似者,又有非丧事而亦记之者,以其所记者杂,故曰《杂记》。”
⒉ 亦作“杂纪”。指正史以外的史料,其中包括记载异闻逸事等笔记。
引《旧唐书·经籍志上》:“乙部为史,其类十有三……三曰杂史,以纪异体杂纪。”
清章学诚《文史通义·修志十议》:“凡事属琐屑,而不可或遗者……当於正传之后,用杂著体,零星纪录,或名外编,或名杂记,另成一体。”
姚华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上》:“史传之外,别有託传,始东方朔 ;有行状,始胡翰。碑誌杂记,皆其遗裔也。”
鲁迅《华盖集·忽然想到(四)》:“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,指示着将来的命运……但如看野史和杂记,可更容易了然了。”
⒊ 文体的一种。题材多样,以记叙风景、琐事、感想为主。
引薛凤昌《文体论·杂记体》:“杂记一体,所包甚广。凡濬渠筑塘,以及祠宇亭臺,登山涉水,游讌觴咏,金石书画古器物之考订,宦情隐德,遗闻軼事之叙述,皆记也。或施之刻石,则近于碑记;或侈为考据,又近于序跋;虽综名为记,其体不一,是诚杂也。”
文体名。记载琐事、器物、山水等杂事。
如:「生活杂记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