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入官籍的娼妓。
⒈ 未入官籍的娼妓。
引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人部四》:“唐宋皆以官伎佐酒,国初犹然。至宣德初始有禁,而縉绅家居者不论也。故虽絶迹公庭,而常充牣里閈。又有不隶於官,家居而卖姦者,谓之土妓,俗谓之私窠子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