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次第。
引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年常度僧……若无精行,不得滥採。若取非人,刺史为首,以违旨论,太守、县令、纲僚节级连坐,统及维那移五百里外异州为僧。”
唐玄奘《大唐西域记·钵逻耶伽国》:“备极珍玩,穷诸上饌,如是节级,莫不周施。”
宋沉括《梦溪笔谈·药议》:“其意以为药虽众,主病者专在一物,其他则节级相为用,大略相统制,如此为宜。”
⒉ 唐宋时低级武职官员。
引唐无名氏《炀帝开河记》:“又令少年驍卒五万人各执杖督工为吏,如节级、队长之类。”
《旧唐书·懿宗纪》:“如本厢本将,今后有节级员闕,且以行营军健量材差置,用酬征伐之勤。”
《宋史·兵志十》:“伏缘旧例军中拣节级,以挽彊引满为胜。”
⒊ 宋元地方狱吏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十二回:“杨志押到死囚牢里,众多押牢禁子、节级,见説杨志杀死没毛大虫牛二,都可怜他是个好男子,不来问他取钱。”
等级、阶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