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初府兵制,士兵自备武器资粮,后逐渐改为官给,故称士兵为官健。
引唐白居易《请罢兵第二状》:“况神策官健,又最乌杂:以城市之人,例皆不惯。如此,忽思生路,或有奔逃。”
《旧唐书·张万福传》:“万福曰:官健常虚费衣粮,无所事,今乃一小赖之,不足过赏,请用三之一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代宗大历三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注云:“兵农既分,县官费衣粮以养军,谓之官健,犹言官所养健儿也。”
唐朝由政府供给衣粮的州兵称为「官健」。后亦用以泛指兵卒。《旧唐书.卷一八.宣宗本纪》:「官健有庄田户籍者,仰州县放免差役。」也作「兵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