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。 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。
引唐韩愈《酬崔十六少府》诗:“才名三十年,久合居给諫。”《新五代史·杂传十八·何泽》:“泽与宰相赵凤有旧,数私于凤,求为给諫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回:“匡超人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李给諫,给諫大喜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