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姧回”。亦作“奸回”。
⒉ 奸恶邪僻。
引《左传·宣公三年》:“商紂暴虐,鼎迁於周,德之休明,虽小,重也。其姦回昬乱,虽大,轻也。”
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奏启》:“观孔光之奏董贤,则实其奸回; 路粹之奏孔融,则诬其衅恶。”
唐权德舆《陆宣公翰苑集序》:“裴延龄以姦回得幸,害时蠹政,物议莫敢指言,公独以身当之,屡言不可。”
宋司马光《起请科场札子》:“有以姧回巧伪致富贵者,不为清仪所容。”
《明史·吕大器传》:“士英、大鋮,臣不谓无一技之长,而奸回邪慝,终为宗社无穷之祸。”
⒊ 指奸恶邪僻的人或事。
引《书·泰誓下》:“崇信姦回,放黜师保。”
孔传:“回,邪也。姦邪之人,反尊信之。”
唐王勃《三国论》:“汉自顺桓之间,国统屡絶,奸回窃位,阉宦满朝。”
宋司马光《辞知制诰第五状》:“若使臣言出於矫伪,当正典刑,以警姦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