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姦臧”。
⒉ 谓不法受贿。
引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附《邴吉传》:“显(邴显 )为吏至太僕,坐官耗乱,身及子男有姦赃,免为庶人。”《后汉书·苏章传》:“故人为清河太守, 章行部案其姦臧。”宋秦观《鲜于子骏行状》:“周永懿贪暴不法,前使者惮其凶狡,置不敢问,公具得其姦赃,即遣吏就捕,械送於狱。”
⒊ 指不法受贿的人。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