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讲说儒家经义。
引《晋书·礼志下》:“魏正始中, 齐王每讲经遍,輒使太常释奠先圣先师於辟雍,弗躬亲。”
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上·孔颖达》:“帝幸太学观释菜,命颖达讲经。毕,上《释奠颂》,有詔褒美。”
清黄宗羲《陈夔献墓志铭》:“於嗟夔献,立会讲经,十年之后,人物峥嶸。”
⒉ 讲说佛教经典。旧日法会讲经,以繁复的仪式开始,而后由都讲唱经题和经文,讲师讲说经义。后来的俗讲仍沿用此一程式,发展为变文,始由一人讲唱。
引《正法华经·安行品》:“佛语傅首曰:‘菩萨先处二法乃应讲经:一曰威仪,二曰礼节。’”
北魏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·崇真寺》:“讲经者心怀彼我,以骄凌物,比丘中第一麤行。”
⒊ 指讲说道教经义。
引清焦循《送郡太守尹公归里序》:“县役聂兆何者,诡称道士,率妻子占据东岳庙,讲经高会,诱妇女入寺,里之愚民,不惜供以钱粟。”
讲演宗教经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