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接脚jiējiǎo
[remarry after the death of one's wife] 〈方〉∶续弦。妻子死后,再娶的女子叫做“接脚女”
⒈ 见“接脚”。亦作“接脚”。
⒉ 旧时指选人冒死人之名应选。
引《旧唐书·韦陟传》:“﹝韦陟﹞后为吏部侍郎,常病选人冒名接脚,闕员既少,取士良难,正调者被挤,伪集者冒进。”
宋王溥《唐会要·选部上》:“贞元四年八月吏部奏……因此人多罔冒,吏或诈欺,分见官者,谓之‘擘名’;承已死者,谓之‘接脚’。”
⒊ 见“接脚夫”。
⒋ 紧跟着。
引《醒世恒言·蔡瑞虹忍辱报仇》:“﹝朱源﹞道罢起身,众人接脚随去,议了一百两财礼。”
紧跟著、紧接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