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志,植木以作表记。
《周礼·秋官·职金》“楬而璽之” 汉郑玄注引郑司农曰:“今时之书,有所表识,谓之楬櫫。”《说文·木部》:“楬,楬櫫也。” 段玉裁注:“楬櫫, 汉人语, 许以汉人常语为训,故出櫫字於説解。” 章炳麟《訄书·正名杂义》:“前世作述,其篇题多无义例,《和氏》《盗跖》,以人名为符号,《马蹄》《駢拇》,以章首为楬櫫。” 章炳麟《訄书·丙午与刘光汉书》:“《左氏》初行,学者不得其例,故傅会《公羊》以就其説……诸儒后始专以五十凡例为楬櫫,不復杂引二传。”
标明,揭示。
陈独秀《敬告青年》:“当代大哲,若德意志之倭根 ,若法兰西之柏格森 ,虽不以现时物质文明为美备,咸楬櫫生活问题,为立言之的。”
表识、揭示。如:「他在这篇文章中楬橥出救世救民的理想与主张。」也作「揭橥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