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时秦晋两国世为婚姻,后因称两姓联姻为“秦晋之好”。
引《三国演义》第十六回:“胤到徐州见布,称説:‘主公仰慕将军,欲求令爱为儿妇,永结秦晋之好。’”
《明史·孙鑨传》:“乃至鑨割渭阳之情, 南星忍秦晋之好。”
亦作“秦晋之盟”。 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小梅》:“年伯黄先生,位尊德重,求使主秦晋之盟,则唯命是听。”
春秋时,秦、晋二国世代联姻。后遂以秦晋之好代指两姓联姻的关系。《三国演义.第一六回》:「欲求令爱为儿妇,永结『秦晋之好』。」《三侠五义.第四回》:「他若将我孙儿治好,何不就与他结为秦晋之好呢?」也作「秦欢晋爱」、「秦晋之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