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京官jīngguān
[capital officials] 中国古代一般称属于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,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。唐代的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长官以下,都称为京官
⒈ 指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对地方官而言。
引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“世门之胄,多处京官,而劼二子拱撝并为外任。”
唐贾岛《和刘涵》诗:“京官始云满,野人依旧閒。”
郭沫若《反正前后》第二篇二:“﹝大哥﹞宣统二年(1910年)在北京考上了法科举人,得到了七品小京官的头衔,分发在法部衙门里行走。”
⒉ 宋代特指不能参预朝谒的京师官员。
引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八:“唐自相辅以下,皆谓之京官,言官於京师也。其常参者曰常参官,未常参者曰未常参官。国初以常参官预朝謁,故谓之升朝官,而未预者曰京官。”
在京师任职的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