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背向洛阳。陪,通“倍”。《晋书·潘岳传》作“背京”。
引《文选·张衡<南都赋>》:“陪京之南,居汉之阳。”
李善注:“京谓洛阳也。”
晋潘岳《闲居赋》:“陪京泝伊,面郊后市。”
⒉ 即陪都。参见“陪都”。
引宋梅尧臣《依韵和王中丞忆评州西湖》:“拍岸千寻水,陪京第一州,艷光落日改,明月与人留。”
宋文天祥《建康》诗:“山势犹盘礴,江流已变更。 金陵古会府,南渡旧陪京。”
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盛京五部》:“章皇帝初定北京,盛京设昂邦章京一员,及驻防官员兵丁若干,以为陪京保障,时未遑设文吏。”
首都以外,另建的第二国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