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国的制度。
引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岂如今定经制,令君君臣臣,上下有差,父子六亲,各得其宜,姦人亡所几幸,而群臣众信,上不疑惑!”
明张居正《请乞优礼耆硕以光圣治疏》:“﹝徐阶﹞定经制以核边费。”
清马建忠《上李伯相覆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说》:“伏查国家经制,凡一事关係数省者,则责成一人以督理之。”
⒉ 经理节制。
引《尉缭子·制谈》:“经制十万之众。”
《新唐书·裴度传》:“惮度復当国,因经制军事,数居中持梗,不使有功。”
宋范仲淹《泰州张侯祠堂颂》:“我公雄杰,经制楚越。”
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七:“﹝宣和中﹞命陈亨伯以发运使经制东南七路财赋。”
经理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