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亲贵者犯法,必曲法庇之,使避惩罚;疏贱者无罪,定锻炼周纳,使就刑诛。
引《管子·权修》:“刑罚不审,则有辟就;有辟就则杀不辜而赦有罪。”
⒉ 接近;靠拢。
引汉刘向《说苑·至公》:“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,其命龟曰:‘予一人兼有天下,辟就百姓,敢无中土乎?使予有罪,则四方伐之,无难得也。’”
向宗鲁校证:“《史记·刘敬传》曰:‘ 成王即位, 周公营成周,以为此天下中,有德则易以王,无德则易以亡。’……《吕氏·长利篇》云:‘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,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,有不善易得而诛也。’”
⒊ 避开和接近。指取舍。
引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﹝神农﹞尝百草之滋味,水泉之甘苦,令民知所辟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