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具文jùwén
(1)[dead letter;mere formality]∶空文;徒具形式而不起实际作用的规章制度
一纸具文
(2)[write]∶备文;撰写文字;文词具备
直书其事,具文见意。——杜预《左传序》
⒈ 徒有形式而无实际作用的空文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上计簿,具文而已,务为欺谩,以避其课。”
颜师古注:“虽有其文,而实不副也。”
《明史·忠义传三·邢国玺》:“时帝以修城郭、练民兵、储糗粮、备戎器四事课天下,有司率视为具文,惟国璽奉行如詔。”
邹韬奋《英勇抗战三年中的五一节》:“工人以很大很久的牺牲争得的八小时制的法令竟等于具文,于是激起了劳动界的反抗。”
⒉ 形诸文辞。
引晋杜预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故发传之体有三,而为例之情有五……四曰尽而不污,直书其事,具文见意。‘丹楹刻桷’,‘天王求车’,‘ 齐侯献捷’之类是也。”
徒有形式而无实际作用的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