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赠给丧家的奠仪与随葬品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宰夫》:“凡邦之弔事,掌其戒令,与其币器财用,凡所共者。”郑玄注:“币,所用賻也;器,所致明器也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