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闭门羹bìméngēng
[close the door on sb.; deny sb. entrance;denial of entrance] 主人拒绝客人进门叫做让客人吃闭门羹
⒈ 谓仅作羹待客而不与相见。后指拒客进门,不与相见。
引唐冯贽《云仙杂记·迷香洞》:“史凤,宣城妓也。待客以等差……下列不相见,以闭门羹待之。”
清二石生《十洲春语·品艳》:“不见者三年,拟重访之,恐其效闭门羹故事。”
《小说月报》1981年第1期:“小邹准是吃过几次闭门羹,当然不来了。”
⒉ 泛指对某事拒绝商谈。
引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五:“他说广州的报刊实在太多了,应该取缔一下才行。这样,先给我一杯闭门羹,使我连开口的余地都没有了。”
古时妓女拒绝客人进门,仅作羹待客而不与之相见。唐.冯贽《云仙杂记.卷一.迷香洞》:「史凤,宣城妓也,待客以等差。甚异者有迷香洞、神鸡枕、锁莲灯,次则交红被、传香枕、八分羊。下列不相见,以闭门羹待之。」后比喻为拒客的意思。如:「下次他敢再来,我就给他闭门羹吃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