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柔克”。亦作“柔剋”。
⒉ 谓和柔而能成事。
引《书·洪范》:“六,三德:一曰正直,二曰刚克,三曰柔克。”
孔传:“和柔能治。”
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孝元翼翼,高明柔克。”
颜师古注:“谓人虽有高明之度,而当执柔,乃能成德也。”
《后汉书·郑兴传》:“今陛下高明而羣臣惶促,宜留思柔剋之政,垂意《洪范》之法。”
李贤注:“剋,能也。柔剋谓和柔而能立事也。”
明归有光《送张子忠之任南昌序》:“为沉潜之刚克,为高明之柔克,惟其道之所至,不能预期也。”
⒊ 谓柔忍克制。
引郭沫若《我的童年》第二篇五:“八世兄高明有馀,沉潜不足,只要稍微柔克一下,前途是不可限量的。”
语出《书经.洪范》:「沈潜刚克,高明柔克。」温和而能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