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秦始皇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,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余人。史称“坑儒”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、《李斯列传》。
引汉王充《论衡·死伪》:“秦始皇用李斯之议,燔烧《诗》、《书》,后又坑儒。”
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上:“始皇无道……坑儒焚书,使天下人民不安。”
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归山》:“无罪而杀,是坑儒根苗。”
⒉ 阬儒:秦始皇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,于咸阳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,史称“阬儒”。
引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“燔《诗》《书》,杀术士” 唐颜师古注:“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,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,谷之西岸有阬,古老相传以为秦阬儒处也。”
《后汉书·申屠传》:“昔战国之世,处士横议,列国之王,至为拥篲先驱,卒有阬儒烧书之祸。”
活埋儒生。